1.期间核查定义
期间核查是指:为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而对设备示值(或其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是否保持其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或扩展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的一种核查。
2.期间核查的目的
期间核查(intermediateche三ck)的对象是测量设备(包括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辅助设备等,通常可简称为设备)。期间核查的目的是“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confidence)confidence)”,期间核查作为检测实验室测量过程的监控手段之一,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在两次周期性检定/校准间隔内对检测设备的中间检查,亦即,在校准后,使用中的被核查仪器的校准值XS的变化是否超出其给定的扩展不确定度区间±U;或者使用中的被核查仪器的实际值XS的变化是否超出其允许误差限±Δ。以判断设备是否保持上次校准时的各项计量性能指标,保证测量过程受控。一旦发现测量过程控制发生偏离,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或校准状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和风险,保证测量过程的受控状态,有效地维护实验室和客户的利益。
3.期间核查的主要对象
不是所有的设备都需要进行期问核查。通常来讲,期间核查的对象主要是新购设备,使用频次高的和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主要或重要检测设备;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检测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检验、校验的设备;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的检验、校验设备;选择对关键参量的检测质量影响较大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即其长期稳定性。必须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条件的,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物质)的不进行期间核查。期间核查可以提高监测质量的可靠性,降低出错的风险,但不能完全排除风险。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结合监测机构自身的特点寻求成本和风险的平衡点。
4.期间核查的方法分类
开展“期间核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基本上以等精度核查的方式进行,如仪器间的比对、方法比对、标准物质验证、加标回收、单点自校等都是可以采用的。更多的期间核查是通过核查标准来实现.所谓核查标准是指用来代表被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他物体。它的量限、准确度等级都应接近于被测对象,而它的稳定性要比实际的被测对象好。核查标准本身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①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样品、实物标准。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在有效期内。如pH计、离子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气体检测仪采用标准气体进行核查,气体采样器采用标准流量计等。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②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有些仪器自带校准设备,有的还带有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来核查。如电子天平往往自带一个校准砝码。
③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④与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另一设备或几个设备的量值进行比较。
⑤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保留的样品性能(测试的量值)稳定,也可以用来作为期间核查的核查标准。
⑥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采用高等级的仪器设备进行核查。
5.期间核查的判定
期间核查优先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已知校准值/实际值的“核查标准”。
5.1用允许误差限判定
使用被核查仪器设备的示值,必须核查其示值误差是否超出其允许误差限±△,方法归纳如表1。
5.2用扩展不确定度区间判定
使用被核查仪器设备的校准值XS,必须核查其校准值的变化是否超出其给定的扩展不确定度区间±U,方法归纳如表2。
仪器设备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具有95%概率或k=2的区间)。
6.期间核查数据的应用
应分析期间核查的数据,当发现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设备量值溯源失准。
接受准则:H≤0.7,设备技术指标稳定,继续保持。
拒绝准则:H>1,表明设备技术指标超差,必须查找原因并迅速采取纠正措施或重新送检定/校准。
临界预防准则:0.7<H≤1,表明设备技术指标接近临界,须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增加核查次数)